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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云谱区美术版权申请进度如何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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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云谱区美术版权申请进度如何查询?

作者:江西洪德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时间:2023-07-27 08:27:12

下面小编详细的为大家介绍下关于如何代办软件著作权?

第一种,自行到中国版权保护中心申请,就是自己准备好资料,然后通过微信预约后,按约定时间,自行前往中国版权保护中心。

第二种,邮寄资料到中国版权保护中心申请。这种方式主要适用对软件著作权申请资料相当熟悉的著作权人,在全国任何地方的都可以,优点为不花费任何费用。

不受著作权保护的有哪些?

1、价值不大,无足轻重的或者微不足道的作品不受保护。

2、用以实现一个给定的结果的固定的一步又一步的过程,通常是用于解决一个复杂问题的简化过程。

3、在计算机软件领域,程序语言本身不是表达,而是用来表达软件开发者创意的一种工具。所以,如果计算机语言受版权保护,则会产生很不合理的垄断现象,从而阻碍技术进步。

教你如何处理著作权纠纷

著作权纠纷包括著作权侵权纠纷和著作权合同纠纷两大类。前者是指争议各方就行为人的行为是否构成侵权,是否承担侵权责任,承担何种责任以及由谁承担等问题而发生的争议。后者是指合同双方当事人就合同的订立,履行过程中发生的问题的争执。

著作权纠纷处理方法

1、调解指双方当事人在第三人的协助下协商解决纠纷调解人的范围十分广泛,双方可以选择著作权行政管理机关、人民调解委员会、律师等双方信任的机关或者个人来主持调解。但调解必须建立在自愿原则的基础上,只要有一方不愿意进行调解,则不可以强行调解。调解不是解决著作权纠纷的必经程序,当事人愿意调解、达不成调解协议或调解后反悔的,都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诉。

2、自行协商如果双方能在侵权行为发生之后和解,则既可以使著作权人迅速有效地实现和维护自己的权益,也可以使侵权人避免声誉的损害。不愿意协商或者协商不成,当事人可以直接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3、民事诉讼发生著作权纠纷后,如果双方不愿意协商或者协商不成;不愿意调解协议或是调解后反悔的;而且当事人没有有书面仲裁协议,也没有在著作权合同中订立仲裁条款的;或是虽经仲裁裁决但人民法院认为仲裁裁决有法定不应执行的情形的,都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诉讼是解决民事争端的终极途径。

4、仲裁依《著作权法》第54条的规定,双方当事人可以根据达成的书面仲裁协议或者著作权合同中的仲裁条款,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仲裁往往仅限于合同纠纷,而且提请仲裁必须有书面协议或书面的仲裁条款。当事人之间有效的仲裁协议是排除法院的管辖权的,而且仲裁庭作出的仲裁裁决为终局裁决,裁决作出后,当事人就同一著作权纠纷再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诉,促裁委员会或者人民法院不会受理。

哪些软件能办理著作权?

有些人不明白软件著作权具体指什么,其实软件著作权就是指计算机软件著作权。是开发者充分行使并保护自己软件著作权的前提条件和有力保障。那么问题来了,哪些软件能办理著作权呢?在下文,小编为您详细介绍。

一、哪些软件能办理著作权登记1、要求申请登记的软件应当是一个独立开发完成的软件。即:一项软件著作权的登记申请应当限于一个独立发表的、能够独立运行的软件。2、鉴于著作权保护的是表达形式,故要求申请登记的软件应当由计算机程序(源程序或者目标程序)和与其有关的文档组成。3、要求申请登记的软件应当是发表过的。所谓发表是指:软件权利人以包括用出售或其它提供制件的办法向公众发行软件,或者为了进一步发行复制品的目的而公开展示软件。4、登记的软件是由开发者独立开发并已固定在某种有形载体上的软件。即:软件应当是已经固定了表达形式并在存储介质上(如:打印纸、软盘、硬盘、或者ROM等)的软件。

二、软件著作权登记需要的材料(一)按要求填写的软件著作权登记申请表。(二)软件著作权登记的鉴别材料:软件著作权登记的鉴别材料包括程序和文档的鉴别材料。程序和文档的鉴别材料应当由源程序和任何一种文档前、后各连续30页组成。除特定情况外,程序每页不少于50行,文档每页不少于30行。(三)相关的证明文件:1、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身份证明。2、权利继承人、受让人或者承受人,提交权利继承、受让或者承受的证明。3、经原软件著作权人许可,在原有软件上开发的软件,应当提交原著作权人的许可证明。4、有著作权归属书面合同或者项目任务书的,应当提交合同或者项目任务书。

拒绝版权“碰瓷”,文字著作版权问题解析!

人们的版权意识不断加强,开始重视自身劳动成果的保护。而在利益的驱使下,出现了很多“碰瓷”行为,例如仿造、蹭品牌等等。在拒绝这些“碰瓷”行为的同时,我们自身也应该知道南昌版权登记的基本问题,小编就以文字版权为例,整理了如下内容。

一、译作的版权如何归属?海外作品翻译成中文后,就构成了著作权意义上的翻译作品,是有版权的。一般情况下,中文译本版权是归翻译者的。还有一种情况,假如出版社购买了一部海外作品的版权,例如出版社引进的某系列图书,并委托他人进行翻译。那么这个中文版权需要出版社与翻译者进行约定。在这种情况下,版权通常归属引进方、出资方,也就是委托方,而非受托方。委托方和受托方在合同中对中文版权归属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的,中文译文版权应该归受托方即译者所有。

二、如何判定抄袭和侵犯版权?《著作权法》第22条明确规定在12种情况下使用作品属于合理使用,都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不向其支付报酬,但应当指明作者姓名、作品名称,并且不得侵犯著作权人依法享有的其他权利,如署名权等,不得影响该作品的正常使用,也不得不合理地损害著作权人的合法利益。超出规定的12条的情况,都可能构成剽窃。著作权法中不存在“致敬”这类的说法。另外,个人多年检验剽窃与引用的检测方法是,将被引用内容删除,自己的作品是否成立,被引用作品是否构成自己作品的实质或核心部分。

三、书本封面及插图的版权归属谁?插图作为美术作品、摄影作品,它的版权属于作者。摄影作品的保护期是自发表之日50年。图书封面一般情况下是出版社自行设计,或委托设计公司进行设计,具体归属问题,则要看双方的合同约定,出版社一般都会约定封面设计版权归自己。如果对已发表、尚在版权保护期的美术作品、摄影作品进行再创作、改编演绎,也需征得权利人的许可。当然有一种情况除外,就是九年制义务教育和国家教育规划教科书使用已发表作品的话,这是著作权法规定的法定许可,可以先使用后付酬,不需要获得权利人许可,相关稿酬标准也有国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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