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的特殊性
作者:江西洪德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时间:2023-04-03 08:03:37
计算机软件著作权:是指计算机程序及其有关文档,计算机程序是指能实现一定功能的代码化指令序列,或者符号化语句序列,如设计说明书、操作说明文档、用户手册等。计算机软件著作权:是指计算机程序及其有关文档,计算机程序是指能实现一定功能的代码化指令序列,或者符号化语句序列,如设计说明书、操作说明文档、用户手册等。
1,作为软件得到重点保护的依据著作权自作品完成之日成立,因此著作权成立的依据应该是作品的创作思路、原创手稿等一些列能够表达创作过程的原始资料,这些资料可以说明该作品由作者独立创作完成,可让软件得到重点保护。
2,费用较低的保留作者著作权证据在一般情况下,手稿原件不一定能够完整的保存,而且其保留的证据由于是单方证据,很难被第三者认可证据的效力,因此在无相反证据的情况下,江西版权登记是可以证明著作权的权属的,而著作权成立的证据除了上述登记之外,还有许多保留证据的方式,比如可以通过公证机构公证保留,第三方见证机构见证保存,也都可以保留上述证据。
3,软件著作权可变更、转让、继承著作权自愿登记不仅登记的是著作权成立,而且软件著作权变更、转让、继承具有对抗第三人的效力。
4,软件著作权登记是权利人享有各项优惠政策的前提条件,登记人可以依据《鼓励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的若干政策》,享受有关税收、知识产权、投融资、产业技术、出口、人才吸引等若干的优惠政策,另外,取得《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后,可进行软件产品登记和软件企业的认定(双软认定),由此可享受国家的税收优惠政策,软件著作权登记也是在我国境内合法经营或者销售软件产品的前提,《关于以高新技术成果出资入股若干问题的规定》规定计算机软件可以作为高新技术出资入股,但是一般都要求权利人提供《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作为评估依据。
5,软件著作权登记维权经过自愿登记的作品在维权时,如果对方不能提供相反证据时可以认定登记作品的著作权,但是由于著作权的特殊性,只要独立完成即可享有著作权,著作权的存在可能不是唯一的,因而著作权登记证书也不能排除他人独立创作出相同的作品,因此仍需要作品登记人提供证据证明涉嫌侵权人知道或者了解权利人作品的证据,以证明模仿抄袭的行为存在。
6,为申报高新技术企业、双软认定做准备根据《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外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条件和办法》规定,高企申报条件中的必要条件之一就是拥有自主知识产权,而软件著作权是最为广泛申请的知识产权类别,同时,双软认证的软件认定产品要求也必须登记软著,企业申报高企及双软认定后,可享受国家税收减免、政策资金扶持等各类优惠政策!
为什么在申请商标的时候一般专业代理人都会建议申请人顺带做版权登记?版权登记保护真的有那么重要吗?它对比商标注册又有哪些优势呢?
版权登记较商标下证速度快,在商标核准前版权证书也可起到一定的防御保护作用。同时相较商标,版权的保护时间较长,个人为生前加去世后的50年(可能的话相当于150年);若权利人为单位的即为50年;均从作品完成之日起算。
版权登记较商标保护范围更广。商标申请是按类别进行注册的,版权不区分类别,相当于商标未申请类别的预保护,版权可以起到一个很好的辅助保护作用。此外版权不受地域的影响。
在发生侵权纠纷时,《江西版权登记证书》是主张权利的有力武器,可以维护作者或其他著作权人和作品使用者的合法权益,作为权利的初步证明,同时也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司法保护的前提。
这就是版权登记有什么好处的全部内容啦,对比商标而言版权能弥补商标保护不到位的地方,如果条件允许的话我们还是建议申请人能同时做好商标注册和版权登记的保护工作。
著作权保护不能忘,先看看有哪些原则
近几年知识产权越来越重要,作为其中一员的著作权也备受关注,随着著作侵权案例的不断增多,如何保护自己的作品成了许多人的“心头病”,因此,了解好著作权的保护原则迫在眉睫。
著作权保护原则
(一)保护作者权益的原则作者的创作是整个社会文化进步的源泉,因此,法律应当加强对著作权权益的保护,激励作者创作的积极性。
(二)鼓励作品的传播国家制订著作权法并不只是为了保护作者的权益,而且还在于鼓励作品得到广泛的传播,繁荣社会的文化生活。因此,我国《著作权法》第四章明确了对作者传播者权利的保护,即是鼓励优秀作品得到广泛传播的体现。
(三)作者利益与公众利益协调一致的原则作者的利益实质上是一种私人利益,而使作品得到广泛传播则更多地体现了社会公众利益的需要,为防止作者滥用著作权法赋予的权益导致公众利益难以实现的状况,著作权法又对作者的权利作出限制,如规定合理使用,法定许可等制度。
(四)与国际著作权制度发展趋势保持一致原则随着传播技术的发展和国际版权贸易的发展,许多作品借助各种媒介被传播到其他国家,而著作权的保护又具有严格的地域性,为了解决作品传播的国际性要求与著作权保护地域性之间的矛盾,国际上已经形成了相关的著作权国际保护公约。
我国著作权法也规定了署名权。作者署名权的保护期不受限制。转让、出卖、限制作者署名权是否违法、无效,侵犯署名权的赔偿如何计算。根据我国民法的基本原则,侵犯署名权的赔偿如何计算。也就是说,侵权人应当全额赔偿权利人的损失。“在司法实践中,赔偿的计算方法主要有以下几种。我国著作权法规定,还允许转让签名利益。作者有权确认作者身份,并在作品上签名,包括其真实姓名或笔名。作者署名权的保护期不受限制。在现实生活中,有些人在写完一本书后有权在自己的作品上签名。来回答这个问题吗。下面,小编会给你相应的答案,供你参考和学习。我希望下面的答案能对你有所帮助。
我国著作权法还规定了署名权吗。作品侵权赔偿问题变得更加复杂了吗。如何计算权利人的损失。审判实践中纠纷时有发生,因此存在著作权侵权赔偿问题。因此,它成为劳动诉讼双方当事人关注的焦点。面对科技新发展,计算机软件、数据库、互联网等与信息技术相关的新型侵权案件层出不穷。也就是说,它是不可转让的。在著作权合同中,任何转让、出卖、限制作者署名权的行为都是非法、无效的,对作者没有约束力。著作权法第十一条属于作者。此外,当事人还可以约定使用其他计算方法计算损失赔偿额。计算赔偿也可以用评估、评估等方法,但个别情况又如何呢。
如果署名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是作者,侵犯署名权的赔偿如何计算。根据我国民法的基本原则,侵犯署名权的赔偿如何计算。对于责任承担,应适用全额赔偿或全额赔偿的原则,即所谓的侵权人丧失权利人的全额赔偿。在司法实践中,赔偿的计算方法主要有以下几种。根据权利人的损失,计算侵权人的侵权利润:参照正常的许可费。适用人民法院规定的赔偿标准。除本法另有规定外,创作该作品的公民为作者。会议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主持。代表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意愿创作作品,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承担责任的,没有相反证明的,以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为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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